特別服務需求
乘客於搭乘本公司航班之搭機過程中,如搭機人本人或是同行乘客中,有需要本公司服務人員特別提供服務協助或需特別照顧時,請您於預訂機位及於機場劃位報到時,向本公司服務人員提出您的服務需求。部分特別服務受限於相關法令規定及飛航安全之限制要求,僅能在有限的條件限制下提供服務協助,敬請搭機旅客於搭機前能事先預訂機位並提出您的服務需求,以便我們為您保留該班次的服務名額。若遇該飛航班次服務名額額滿時,服務人員將協請您改訂其他航班。
相關服務請參考下列項目說明,並請您在預定機位時向服務人員洽詢更詳細的服務說明,謝謝。
*特別餐
如果您基於宗教、健康、年齡等因素需要特別餐點服務,請於訂位時提出。如果您在機場辦理劃位時才提出要求,因為準備時間不足而無法提供。
*病患服務說明
病患服務說明
1、 基於重視搭機乘客於飛行過程中身體健康負荷考量,對於嚴重病患、明顯身體不適或剛經歷重大手術之乘客,我們將請您先獲得醫生檢查允許搭機並開立適航證明,在有親屬或醫護人員的陪同下簽妥切結書後,再經本公司機場主管人員確認無其他疑慮後協助安排搭機。
2、 陪同親屬或醫護人員應具備自主行為能力,除能協助病患上/下機及緊急逃生外,並應了解病患旅客之身體狀況及能提供相關突發狀況發生時之協助能力。
3、 本公司機上氧氣瓶設備僅提供緊急事故發生時,飛航機組人員或乘客於飛行過程中發生緊急醫療需求時使用。基於相關航機設備及醫療專業等因素考量,對於搭機過程中需使用氧氣設備之病患,本公司將婉拒搭乘。
4、 基於飛行安全考量,搭機病患應可自行坐立並繫扣安全帶。若病患無法自行坐立並繫扣安全帶或有影響緊急逃生考量之情形發生時,本公司將婉拒搭乘。
5、 為確保大眾公共安全及所有搭機旅客之權益,我們將婉拒患有法定傳染病管制或患有嚴重傳染病之乘客搭機(如開放式肺結核病患)。
需使用擔架、氧氣瓶之旅客
本公司不提供此項服務。
*輪椅旅客服務說明
1、 本公司於機場櫃檯提供行動不便者免費輪椅服務,請乘客於訂位及在機場劃位報到時,向服務人員提出協助需求,以便我們為您協助安排相關服務。
2、 自行攜帶輪椅之乘客,礙於客艙空間不足,乘客所自行攜帶之輪椅本公司將以隨機拖運方式辦理寄運處理。
3、 輪椅旅客服務將受到載運人數之管制限制,請乘客於搭機前先完成訂位手續。
*孕婦
1、 基於搭機安全及考量於機上可提供的緊急醫療服務有限,我們參考國際航空公司的服務慣例,接受懷孕32週以內,健康且並無早產疑慮之孕婦搭機。
2、 距離預產期4~8週(懷孕33~36週)之孕婦,我們將請您於搭機前72小時內洽詢主治醫生妥善檢查並開立孕婦適航證明及簽妥乘客切結書後搭機,以確保您知悉並了解自身及胎兒的健康狀況適合搭乘航機飛行。
*嬰兒
1、 為重視新生嬰兒之健康與安全,對於出生未滿14天之新生嬰兒,嬰兒家屬需持有主治醫生開立之醫生診斷證明並註明適合飛航搭乘,乘客家屬在備妥診斷證明並簽妥切結書後,本公司方受理新生嬰兒之搭乘。
2、 另基於飛行安全及適當照顧等考量因素,每一位成人至多攜帶一名未滿兩歲之嬰幼兒搭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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